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益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履行了忠实与勤勉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4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程益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为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担任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896.HK)独立董事、天立教育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773.HK)独立董事、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70.SH)独立董事以及本公司(股票代码:300460.SZ)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惠伦晶体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相关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时间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召开股 出席股
事姓名 事会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东大会 东大会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次数
程益群 7 7 0 0 否 3 3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无委托或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 年度本人审议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3 次,实际按
时出席 3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召开时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间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同意
2024 年 06 第四届董事会 案》
月 24 日 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同意
案》
2024 年 07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对总经理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核的议案》 同意
月 15 日 提名委员会 《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核的 同意
议案》
2024 年 12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对总经理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核的议案》 同意
月 03 日 提名委员会
2、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7 次,实际按
时出席 7 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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