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获法院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2025)粤 03 破申 1000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富智能”)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事项概述
佑富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70%。
(一)破产清算申请简述
1、申请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申请时间:2025 年 5 月
3、破产清算申请事由:公司因佑富智能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法院裁定时间:2025 年 7 月 17 日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的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且已经过执行程序,仍无法清偿。被申请人系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公司对佑富智能的破产清算申请,待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后,公司将丧失对佑富智能的控制权,佑富智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股权、债权投资进行相应的财务会计处理。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年度审计会计师报告为准。
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粤 03 破申 1000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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