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田中精机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6 号》”)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询价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金公司已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金公司已完成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方提供的护照复印件、《承诺及声明函》等,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核查,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基本情况
竹田享司,日本国籍,住址为日本东京都国分寺市******,护照号码为 TS03*****。
竹田周司,日本国籍,住址为日本东京都立川市******,护照号码为 TR58*****。
中金公司核查了出让方提供的护照复印件并取得出让方出具的《承诺及声明函》,出让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的影响本次询价转让田中精机股份的情形。
2、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出让方非田中精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让方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分别
持有公司股份 17,225,262 股和 9,795,756 股,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27,021,018
股,持股比例 17.20%。
4、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5、出让方为自然人,不适用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6、出让方为自然人,本次询价转让事项不适用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7、出让方不存在《指引第 1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规则规定的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指引第 16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符合《指引第 16 号》第九条规定的:“(一)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综上,中金公司认为:竹田享司、竹田周司符合参与本次田中精机股份询价转让的条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