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ST华铭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兑付“华铭定转”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已向“华铭定转”持有人支付到期兑付资金人民币 88,068,711.60 元,
剩余人民币 15,851,288.40 元将迟延支付。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24002,证券简称:华铭定转)存续期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到期,公司已向持有人支付了部分到期兑付资金,并决定延迟支付
剩余部分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铭定转”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韩智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1583号)核准,公司向韩智等52名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聚利科技”)原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及支 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聚利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该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向韩智发行634,466张可转债、向桂杰发行238,087张可转债、向孙福成 发行49,018张可转债、向吴亚光发行49,018张可转债、向曹莉发行29,411张可转 债,发行总量1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亿元。该可转债具体情况如 下:
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 华铭定转
定向可转债代码 124002
定向可转债发行总量 100 万张
定向可转债登记完成日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期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定向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定向可转债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
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自2025年12月19日起,“华铭定转”停止转让。2025年12月23日为“华铭定转”最后转股日。
二、“华铭定转”到期兑付情况
(一)原定兑付方案及兑付资金发放日
根据《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若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到期,则在本次可转换债券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将以面值的 110%(包含可转换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率)赎回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
“华铭定转”存续期内,公司已按面值支付前五期利息,合计已支付的票面利率为 5.10%。扣除前五期已支付的票面利率后,公司按照债券面值的 104.90%(含最后一期票面利率 2.00%)赎回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到期兑付价格为人民币 104.90 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华铭定转”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最后转股日),持有人未将“华铭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华铭定转”数量为 100 万张,到期兑付金额为人民币 104,900,000 元(含税
及最后一期利息),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二)未足额兑付的原因
聚利科技于近日收到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联”)发来的《公函》,山东信联向聚利科技主张未供货的违约责任,聚利科技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由于山东信联主张的违约行为发生在公司收购聚利科技股权交割日前的过渡期内,若后续聚利科技经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判后需向山东信联承担违约责任,则公司也将向相关方追究相关责任。
出于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由于“华铭定转”的持有人即是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为避免“华铭定转”到期兑付资金支付后维权
困难,经公司研究决定,本次先行兑付部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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