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ST华铭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铭智能”) 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1、上会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 所述,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4032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
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5〕 11 号)。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立案调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上会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1 所述,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热管理”)少
数股东王文评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起诉国创热管理,要求解散国创热管理。浙江
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2025)浙 0212 民初 1534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被告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由于该判决非终审判决,是否解散国创热管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国创热管理被法院判决解散事项,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组织专业法律顾问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裁判依据、国创热管理经营现状、后续各类处置路径利弊及潜在风险,对本案一审判决后续司法救济途径、相关法律后果、经济影响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慎论证,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表示理解和认可,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消除报告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并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以期尽快解决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0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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