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5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2024年度,上会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04亿元。
2024年度,上会事务所共为7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81亿元,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审计委员会已前置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上会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上会事
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上会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此外,上会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上会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预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并在后续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等事项保持持续的关注与沟通,实时召开会议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的报告,时刻关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上会事务所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并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2026 年 4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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