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ST华铭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 〔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 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相关内容。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5年起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0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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