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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56:29 股吧网页版
ST华铭: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潘峰,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与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潘峰,198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2004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2月至今任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者委托
他人出席的情况,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1 次,通讯方式出席 4 次。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每项议案材料,结合自身法律专业背景及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就议案内容充分发表意见。报告期内,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董事薪酬事项回避表决外,本人对其他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股东会,包括 1 次年度股东会、1 次临时股东会,
本人均现场出席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忠实履行职责,每次会议均能亲自出席,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内审工作报告及计划、定
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且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内控机制运行有效。

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会议由本人召集和主持,审议了补选
郭科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及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董事任职条件。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会议审议了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重大事项,就财务资助的风险控制、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等重点内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保障公司重大事项合规可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以下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就以下事项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董事会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2025.04.27 同意
第九次会议 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进展,通过审计委员会听取 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且每季度听取关于内部审计计划执行以及内审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通过常态化的沟通汇报机制,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以及内控机制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多次开展沟通交流。审计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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