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6-043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至2026年6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号院2号楼国樽赢地中心A座E层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伟先生
5、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2人,代表股份123,78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4,911,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9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0人,代表股份8,87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0人,代表股份8,87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0人,代表股份8,87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4%。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490,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97%;反对 3,1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530%;弃权 13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853%;反对 3,1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79%;弃权 13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68%。
2、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60,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59%;反对 3,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525%;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698%;反对 3,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12%;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1%。
3、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492,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11%;反对 3,2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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