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6-019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至2025年3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号院2号楼国樽赢地中心A座E层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程军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4人,代表股份127,969,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3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1,495,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7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2人,代表股份6,474,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2人,代表股份6,474,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2人,代表股份6,474,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9%。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79,340 股(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9%;反对 1,67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1%;弃权 41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7,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7.6198%;反对 1,67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360%;弃权 41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42%。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300,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8%;反对 479,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743%;弃权 19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4,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585%;反对 479,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90%;弃权 19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5%。
上述议案 1 为普通表决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须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2 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须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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