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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18:35:49 股吧网页版
高伟达: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的原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建于 1993 年,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高峰。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 117 人,注册会计师 6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278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 2025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总体审计策略、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安排及质量控制、重点关注事项、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沟通的时间安排与方式、年报审计需公司配合事项、审计结果、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经验和
良好的执业团队,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6 日,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负责审计工作的
会计师召开了第一次沟通会,就 2025 年总体审计策略、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安排及质量控制、重点关注事项、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沟通的时间安排与方式、年报审计需公司配合事项等情况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负责审计工作
的会计师召开了第二次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基本审计情况、人员的独立性、质量控制、重要性水平、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
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内控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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