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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18:35:51 股吧网页版
高伟达: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 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

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潘红,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获学士学位。工作期间历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北京市法

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 出席董事会、 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 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潘红 6 2 4 0 0 否 3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

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

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

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025年度,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当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025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 公司提供的战略合作的相关材料,重点核查了本次战略合作的合规性与必要性, 并就双方在合作细节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问询,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详细清晰的 解答。经综合评估,本人同意此议案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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