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7:16:02 股吧网页版
赛摩智能: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田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田伟)

本人经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田伟,男,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高级职称。1999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历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本硕博学员、参谋、副主任、副教授;2019 年 2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中航工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副主任;2023 年 1 月,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
役,海军上校军衔、技术副师级;2023 年 2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上海威固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工;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2025 年 9 月 18 日经赛摩智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董事会4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无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独立董事 2025年11月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不再纳 同意

专门会议 28 日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意见

3、技术研发交流与专业建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立足行业技术趋势与专业背景,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市场与科技创新部、研发团队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重点围绕公司工业散料处理、人工智能、机器人、绿色数智化转型等核心技术方向,深入了解研发规划、产品迭代、关键技术攻关及产学研合作进展,结合行业前沿动态对研发方向、技术路线、创新平台建设等提出专业建议。同时,针对公司科技创新布局、新产品市场化落地等事项提供技术研判与决策参考,助力公司完善研发体系、强化创新激励、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专业能力支撑公司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关注,积极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