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9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董事会调整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根据《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权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章程。
为,……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 第二条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 任。
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新增条款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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