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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46:21 股吧网页版
厚普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厚普清
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 号)批复,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66,8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6.44 元,扣除发行费用 4,855,686.32 元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144,310.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川华信验(2023)第 0054 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302-1、302-2、
303-3室

法定代表人 高稼祥

保荐代表人 杨光远、丁梓

联系电话 021-65779433

三、厚普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oupu Clean Energy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 470,158,731元

法定代表人 王季文

股票简称 厚普股份

股票代码 300471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康隆路555号102栋1层1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 555 号

四、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积极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发表意见;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7、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并需要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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