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仁平)
本人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出席并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相关专委会议,恪守职责,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利用个人专长,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仁平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学博士。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2009年7月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工作,2022年12月-2025年12月,任四川苏克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派董事,以及厚普股份独立董事。
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兼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任职。同时,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况,确保了本人能够进行独立和客观的判断。此外,本人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
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仁平 7 1 6 0 0 1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08 月 22 日 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理制度》。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02 月 19 日 审议审计监察部 2024 年度工作报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告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审议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
3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025 年 04 月 17 日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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