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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47:02 股吧网页版
厚普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成立于 1988 年 6 月,注册地址为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 3 单元 2 号,
首席合伙人为李武林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近 30 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2 人,注册会计
师 1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 人。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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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并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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