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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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3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
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 加公司注册资本。
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 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
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使用资本公积金。
本的 25%。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
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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