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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6 18:39:01 股吧网页版
*ST新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6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2026-072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六)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二)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除了上述情形以外,公司还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2)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依据公司
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为负值,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六)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二)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3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没有采取措施或者相关工作没有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

二、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针对内部控制缺陷,公司董事会牵头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结合公司控制权变更、预重整等重大事项,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制定系统性、根源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2、公司2023、2024、2025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2025年7月启动预重整,在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市区三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统筹支持下,已确定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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