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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2 16:47:20 股吧网页版
*ST新元: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2026-039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舒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柯柏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曹芒先生、宋国军先生、成笠萌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洪涛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张沿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成笠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沿沿女士、成笠萌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张沿沿、成笠萌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 号新洲商务大厦 409 室
邮政编码:100142
办公电话:010-88121285
电子信箱:newu@newu.com.cn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
附件:个人简历

1、舒骋,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公司产业投资人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舒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柯柏华,男,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复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达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绿技行(武汉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柯柏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曹芒,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公司产业投资人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曹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宋国军,男,1973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
师。曾就职于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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