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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56:45 股吧网页版
*ST新元: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章棽涵)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章棽涵,女,1986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执业资格证。曾就职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山东海鲲律师事务所、省广先锋(青岛)广告有限公司等单位。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7 1 6 0 否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
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独立发表表决意见,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了其中2次,均亲自出席,确保了对公司重大决策过程的直接参与和监督。对于股东提出的问题,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督促其进行清晰、准确的解答,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出席股东会,本人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整体运营状况和发展战略,为后续独立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任职期间召开的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债务免除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采取了线上沟通和现场办公的方式,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次。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 次,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就公司相关全部议案,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核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次,根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勤勉尽职的履行了职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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