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纳新,男,1970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教师、信息管理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劲仔食品独立董事。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图书馆馆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12 0 12 0 否 4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独立发表表决意见,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4次会议,确保了对公司重大决策过程的直接参与和监督。对于股东提出的问题,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督促其进行清晰、准确的解答,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出席股东会,本人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整体运营状况和发展战略,为后续独立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任职期间召开的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采取了线上沟通方式,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次,根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勤勉尽职的履行了职务。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7 次,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就公司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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