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尔股份
股票代码:300473.SZ
收购人名称: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红丰路 33 号(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新路 185 号 1 幢 1 层 A 区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1:李毅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黄金城道******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2:辽宁德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6 号金地花园 12-303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6 号金地花园 12-303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3:福博有限公司
住所:43948 Plymouth Oaks Blvd, Plymouth, Michigan, 48170
通讯地址:43948 Plymouth Oaks Blvd, Plymouth, Michigan, 48170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德尔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德尔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经获得全部所需的批准或核准。本次收购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已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德尔股份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批准本次收购并同意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德尔股份的股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一、收购人:上海德迩 ...... 5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1:李毅 ......11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2:德尔实业 ......15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3:福博公司 ......17
第二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 ...... 20
一、本次收购目的 ...... 20
二、未来 12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21
三、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 ...... 23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24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 24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 ...... 24
三、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24
四、本次收购支付对价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 34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 36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37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 37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 37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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