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2271 号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6 日止的《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其第二部分
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6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说明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附件:《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六日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2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8,01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699,997.1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783,718.9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916,278.15 元。
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6)
第 00903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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