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6-005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的方
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8 人,出席 8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张华女士、杜四春先生、欧阳宇翔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就 2025年的工作情况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总裁编制的《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2025 年度内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
面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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