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8 18:38:21 股吧网页版
香农芯创: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8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6-058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变更为 880,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由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相关资产抵押及质押额度由 4.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变更为 12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2026 年 4 月 7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3、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完成情况,
公司股本总额已由 464,885,767 股增加至 469,541,767 股。根据 2025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经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69,541,7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21770 元(含税,
最终派发金额以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则实施金额为准),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在利润分配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会议通知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5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9:15 至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6 号航天科技广场 B 座 22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泽伟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1 人,代表股份 156,202,43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143,796,4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2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0 人,代表股份 12,405,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2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56,077,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