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制度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下属各二级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重要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风险导向原则:评价工作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其对公司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或流程环节。
(五)独立性原则:内控评价机构的确定以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该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六)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评价。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阅和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批准涉及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项;
(三)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作最终认定;
(四)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监督。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二)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实施缺陷的认定;
(四)根据内部控制缺陷情况,审议内部控制整改方案和措施;
(五)协调解决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内审部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定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评价的工作范围和方法;
(二)实施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评价,分析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并跟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
具体实施的主要工作包括:
1.负责拟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案;
2.组织内部控制测试小组;
3.召开内部控制评价启动会;
4.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测试工作;
5.整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
6.与被评价单位沟通确认内控缺陷;
7.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8.编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审计。
第八条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内部控制测试小组工作,及时、完整的提供所需的原始凭证、报表、操作规程和书面报告等文件资料;并切实整改
内部控制缺陷,持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实施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是以内审部和内部控制测试小组为主导实施,内部控制全面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具体分为以下阶段:
(一)评价工作准备;
(二)评价实施;
(三)缺陷评估;
(四)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十条 内审部于每年年末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一条 内审部根据经批准的实施方案,从各单位、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内部控制测试小组,并组织适当的培训工作,确保测试小组成员掌握必要的内控知识和测试技能。
第十二条 测试小组根据实施方案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第十三条 测试小组应灵活运用观察、访谈、检查、穿行测试、问卷调查等测试工具全面、系统的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测试,并登记测试底稿。
第十四条 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从定量和定性等方面进行衡量,判断是否构成内部控制缺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应当认定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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