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香农芯创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收入确认、关联交易、担保业务及重大投资等事项。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运行正常。公司已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规范。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性质、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之间权利制衡关系。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根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通过认真研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营发展的建议,提高了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加强了决策科学性,增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3)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优化配置,是公司保持持续、长远发展的根本保障。为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努力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优化用人机制,创建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努力营造引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的良好氛围。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采取专项培训、送出去、内部轮岗流动等培训方式,重点做好新进员工、干部任前培训,逐步形成全员长效学习机制,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4)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始终依法经营,积极纳税,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员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公司致力于为半导体
产业链持续赋能,为保护环境而努力。
(5)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美好世界,用芯创造”的愿景,致力于成为半导体产业链的组织者、运营者和赋能者,创造信息时代的人类共同福祉。公司一贯推行客户满意至上的经营宗旨,努力在扩大资源、拓展市场、降本增效、严谨投资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力求将公司建设成为一个主业突出、资产优良、管理科学、财务严谨、具有竞争力的上市公司。公司将持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创造员工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员工全面发展提供更充分的发展空间和平台。
(6)资金活动
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科学确定投、融资目标和规划,严格管理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流程,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7)采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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