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公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保荐代表人 田之禾、王晨
联系电话 0551-65161771
发行人名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LTD.
证券简称 香农芯创
证券代码 300475
注册资本 464,885,767 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 16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6 号航天科技广场 B 座 22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小红
董事会秘书 曾柏林
联系电话 0563-418611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3 月 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48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股份37,565,76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287,273.69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665,563.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621,710.5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众环验字(2023)0100012 号《验资报告》。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上市。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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