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纵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846,509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3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80.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17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 审验字(2021)第22000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已汇入 如下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金额
(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262000041883948 39,9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 110061450013001544607 20,3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1140078801000001796 10,4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11050188360000003713 26,580.95
合计 97,180.95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3,090.52万元(不包含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257.35万元,含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共计459.63 万元);本公司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550.06万元(包含报告期内项目终 止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507.44万元)、202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收入为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97,640.58万元(不包含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257.35万元, 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459.6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合计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项制度已经2010年1月2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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