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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40:27 股吧网页版
ST合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1053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 1-8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一 910 单元 邮编 100005

电话 (010) 53396165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1053号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合纵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合纵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5 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合纵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合纵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合纵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合纵科技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9,846,50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438.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80.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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