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2589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7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1-106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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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2589 号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合
纵科技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与朱某某关联方的往来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6其他应收款所述,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纵科
技应收朱某某(天津茂联某前任管理人)关联方的债权账面余额共计
60,861.49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付朱某某关联方债务账面余额共计
4,846.07万元。
我们通过对形成上述往来款的资料,包括合同、验收单、银行回单等资料进行检查,对上述往来款进行函证,了解相关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仍然无
法就上述往来款的真实性、准确性、款项性质、可回收性、与合纵科技的关
联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对湖南云松的股权回购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6其他应收款所述,合纵科技于 2024年 1-3月向湖南
云松支付增资款 1.8亿元。2024年 12月,湖南云松同意回购合纵科技持有的
湖南云松的全部股份,回购总价为初始投资额(即 1.8亿元)及资金成本,并承诺分期支付回购款,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已收回股权回购款 5,000万元,收回资金成本 1,195.95万元,剩余 1.3亿元及资金成本 468.20万元尚未收回。
我们通过对上述股权回购事项实施检查合同、相关承诺函、收付款的银行回单、函证、访谈、对交易对手方背景调查及期后检查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上述股权回购款的可回收性及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三)重大诉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或有事项(4)所述,合纵科技在子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城新能源”)2022年吸收其他股东投资时承担有条件的股权回购义务。2025年,华友控股、华友钴业、昌达投
资、稼沃麒信、嘉瑞投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纵科技向其支付股权回购款及逾期履行违约金合计 62,514.07万元(利息及违约金计算至 2025年 12月31日)。上述事项可能影响其他应付款、少数股东权益、财务费用等报表项目,截至财务报告日,上述五起案件中仍有四起案件尚未终审判决。
我们检查了相关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增资相关的银行回单及诉讼案件资料,对公司相关法务人员进行访谈,检查了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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