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6-052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20.4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次调整前后,发行数量保持不变,即: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量不超过9,760,858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7.71%,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
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 第五十七条、 第六十条有关规定
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
2、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相关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20.4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或有最新监管意见的,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或最新的监管意见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或有最新监管意见的,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或最新的监管意见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二、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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