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2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7 月 4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789,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7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906,395股,占公司
份883,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627,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42%;反对 148,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1%;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0,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646%;反对 148,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31%;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26,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8%;反对 14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7%;弃权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0,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193%;反对 14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717%;弃权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9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607,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7%;反对 161,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0%;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010%;反对 161,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109%;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620,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16%;反对 148,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1%;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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