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2 20:14:21 股吧网页版
杭州高新: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3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零二六年三月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或“公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考虑自身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主要产品有通用聚氯乙烯电缆料、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料、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特种聚乙烯电缆料及交联聚乙烯电缆料五大产品系列,200 多个品种。公司产品广泛运用于电力、轨道交通、5G、军工、海洋工程、新能源、建筑家装等线缆领域,是国内少数实现生产规模化、产品系列化、配方和生产工艺先进线缆材料生产企业之一。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支撑产业,是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一直以来都扮演着电力传输、供应以及通信等领域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在我国的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规模达万亿元以上。而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作为电线电缆行业的上游行业位置,其发展受电线电缆行业的需求驱动,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趋势是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风向标。

1、经济建设及行业机遇带动电线电缆行业优化升级、产品创新要求提升

近年来,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电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新能源汽车、风力和光伏新能源、机器人线缆等为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步带动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目前国家大力开展清洁能源和低碳经济建设,以核电、光伏、风能以及潮汐等新能源为代表的绿色能源正蓬勃发展,而这些新能源相关设施均对电线电缆产品有
着相应的特殊要求,如风能发电用线缆要求耐反复弯曲、耐高寒和盐碱等,传统电线电缆产品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因而在需求拉动下,催生了大量的新型电线电缆产品。国家大型基础建设、轨道交通、新能源工程、智能电网、5G 基站建设、宽带网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快,为电线电缆行业提供了很好的应用空间,也对其使用环境和长期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电线电缆行业优化升级、产品创新要求提升的大趋势下,质量优、效益好、 科研能力强、技术含量高、能够抓住未来发展方向的企业更加凸显发展优势,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2、高压线缆材料国内市场广阔,推动国产替代的需求趋势尤为迫切

我国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生产企业已能自主开发大部分中高端线缆材料,但是由于我国线缆材料产业起步较晚,一些高端特种材料仍需依赖进口。近年来随着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增加、输配电基础设施的改扩建、海上风电的快速增长、长距离输电需求增加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等,高压及超高压线缆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对于高电压等级的电缆系统,由于内部电场强度较高,为防止击穿,因此对绝缘系统的纯净度和均匀度有非常高的要求。国内高压及超高压线缆材料市场依然处于被北欧化工、陶氏化学等国外知名材料企业所垄断。

我国国产高压线缆材料替代空间大,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大背景下,减轻高压及超高压电缆材料进口依赖,推动国产替代的需求趋势尤为迫切,同时也对企业研发实力、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我国低压高分子材料已完成国产化,有望抢占海外高分子材料市场

我国低压线缆高分子材料已完全实现国产化,杭州高新处于第二梯队。我国35kV 以下中低压电缆的 XLPE 绝缘料起步时间较早,目前已全部实现国产化。对比海外高分子材料供应商,在低压陆缆绝缘材料领域国产产品与海外产品并不存在技术差距,而在成本方面,国产产品低于海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有望抢占海外高分子材料市场。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改善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助力公司业务拓展,增加公司的净资产,满足公司未来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可为公司人才引进、科
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提供持续性地资金支持,全面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助力可持续发展,公司整体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