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4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4月30
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9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808,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76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998,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64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94名,代表股份8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13%。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94名,代表9,940,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49%。
参加会议的股东均为2026年4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闫龙主持,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21,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4%;反对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5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8%;反对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8%;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21,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4%;反对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5%;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5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8%;反对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8%;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0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40,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0%;反对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5%;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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