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9 21:03:21 股吧网页版
光力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
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光力科技

证券代码 300480.SZ

注册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开发区长椿路 10 号

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开发区长椿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赵彤宇

实际控制人 赵彤宇

董事会秘书 吕琦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8 号)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0,000.00 万元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573,365.3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88,426,634.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3)第 410C000227 号)。
三、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及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等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不存在影响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