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光力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8 号)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0,000.00 万元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573,365.33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388,426,634.6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5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10C000227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瑞弘”)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2,763.92 38,842.66
合计 42,763.92 38,842.66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募集资金净额。
截至 2025 年 8 月 30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36,100.36 万元(含利息收
入)。在空气主轴国产化方面,国内研发团队已推出磨削用空气主轴的样品,国
产化切割主轴已应用在部分国产化设备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半导体行业
周期性等因素变化,为使公司产能与市场更加匹配,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结合
经营实际审慎投入募集资金,适当减缓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在该募投项目的投资
用途、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对其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延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光力瑞弘拟继续
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
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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