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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9:38:21 股吧网页版
光力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或“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环境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报告期内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莱得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景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力芯越微电子(海南)有限公司、郑州光力阅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Loadpoint Limited、Loadpoint Bearings Limited、先进微电子装备(郑州)有限公司、上海精切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亚洲先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郑州光力合芯超硬材料有限公司、Advanced Dicing Technologies Ltd、山西光力智航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汇力
科技有限公司、GLTECH SEMICONDUCTOR MALAYSIA SDN. BHD. 、海南磐
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内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和修订了《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2025 年,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顺利完成监事会改革,不再设立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明确界定了董事会、董事长、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能有效地发挥董事会的监督、制衡及决策职能。公司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决议,构建起符合监管规定、贴合公司实际、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实现了法规调整背景下公司治理平稳过渡与规范运行,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基础。

公司重大事项,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等,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2、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和生产经营的特点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研发中心、营销中心、技术支持中心、生产部、质量部、供应链、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证券事务部等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未来将建立健全更加科学高效的管理框架,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提高管理水平。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涵盖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关键岗位与员工招聘、薪酬与绩效考核、业务人员入职培训、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等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管理通过人才测评、绩效评估、动态激励、人才培养等策略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形成专业规范的人事管理,从整体上提升公司经营管理队伍、技术骨干队伍、业务营销队伍的综合能力与业务水平。通过人力资源相关制度与办法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与公司共同发展。

4、企业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始终秉承“无业可守、创新图强”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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