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20:01:21 股吧网页版
濮阳惠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6-018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鉴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王中锋先生、陈淑敏女士

2.独立董事:段征先生、唐玉荣女士

3.职工代表董事:王国庆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王中锋先生、段征先生、陈淑敏女士,其中:王中锋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唐玉荣女士、段征先生、王国庆先生,其中:唐玉荣女士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委员:段征先生、唐玉荣女士、陈淑敏女士,其中:段征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唐玉荣女士、段征先生、王国庆先生,其中:唐玉荣女士为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唐玉荣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吴悲鸿先生

2.副总经理:陈淑敏女士、赵智艳女士、崔富民先生、王国庆 A 先生

3.董事会秘书:陈淑敏女士

4.财务负责人:范晓霞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魏鸿鹄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陈淑敏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魏鸿鹄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淑敏、魏鸿鹄

联系电话:0393-8910373

联系传真:0393-8961801

电子邮箱:chenshumin@huichengchem.com weihonghu@huichengchem.com
联系地址:濮阳市胜利路西段

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离任董事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保增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保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瑞娜女士、马伟英女士在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仍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离任董事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及为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原副总经理化栋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原副总经理王国庆先生在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前已经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位。

化栋女士、王国庆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向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瑞娜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西藏奥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35%的股份;马伟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00股;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