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段征)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段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元素化学研究所副所长,河南省化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化学会磷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托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段征 6 6
(2)列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列席会议次数 列席会议次数
段征 3 3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此,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及弃权票。
2.专门委员会的履责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讨论并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 4 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实施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部分>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未召开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走访项目现场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以及走访公司濮阳、福建、山东生产基地和郑州子公司等方式现场工作 17.5天。通过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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