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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财务报表(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5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
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
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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