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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万孚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34.66 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6,000 万元(含)进行回购。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
购价格上限 34.66/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6.56 万股至 173.11 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至 0.3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 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明确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4、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保证公司业务持续成长,鼓励价值创造,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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