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公司”)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万孚生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0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7,450,98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009,741.51 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990,248.4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15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450,980 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含税)11,009,741.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990,248.4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7,450,98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661,539,268.49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以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3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 4.3 亿元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 22 亿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四)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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