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公司”)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万孚生物《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正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万德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万孚维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万孚美国有限公司(Wondfo USA Co. Ltd)、万孚生物(香港)有限公司、广州众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为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万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生物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北
京莱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万孚倍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宁波百士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万信汇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万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海南万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万孚科技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如下:
1. 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制度规范,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定公司的总方针,总目标和年度综合计划,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检查监督机构。
公司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公司独
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等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规范行使职权,开展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本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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