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杰智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东杰智能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8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7,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98.4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56,201.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预付承销保荐费、资信评级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 280.9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5,920.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3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投资金金额
1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40,574.00 32,928.90
2 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 9,803.79 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6,071.10
合计 67,377.79 57,000.00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
1、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
公司本次拟将募投项目“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实施主体深圳东杰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调整为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 59 号,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实施主体 深圳东杰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 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丰源路 59 号
投资总额 9,803.79 万元 9,803.79 万元
2、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为了满足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投项目的生产成本、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装备”)作为实施主体之一,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杰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 海登(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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