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黎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黎庭作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信息
1、个人履历情况
朱黎庭先生,1961 年 6 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兼任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老
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经本人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提交
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0 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得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以
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如下:
会议时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议案
间
《关于豁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期限
2024.01.17 第八届董事会第 的议案》
二十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豁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期
2024.03.28 二十一次会议 限的议案》
《关于不向下修正“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说明的议案》
2024.04.23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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