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
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
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天健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
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经 2024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
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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