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2:08:23 股吧网页版
恒锋工具: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少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黄少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少明,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调速电机厂助理工程师、桐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桐乡市求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曾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求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求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桐乡市民健求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必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兴求真会务服务有限公司、嘉兴求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黄少明 8 8 0 0 2

2025 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
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
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参加日常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