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沈洪垚)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洪垚,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2005 年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系,2010 年获浙江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2010 年在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11 年至 2012 年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The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制造自动化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3年起,在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任教,2021 年晋升教授。现任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副院长;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沈洪垚 8 8 0 0 2
2025 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按照规定出席战略委员会会
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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